· 鹦鹉
2009-3-31 18:36:53 阅读51 评论0 312009/03 Mar31
漆雕醒/文
1
鹦鹉说,后面,后面……
林语媛迅速回过头,尾随着她的只有她自己的影子,在路灯下拉伸成瘦骨嶙峋的一条,似饥饿更似寂寥。
鹦鹉眨着小眼,意味深长地看着她。
仿佛言外有音。
她忽然战栗起来。
一路跑回家,关上门,心跳如惊兔,夜越深越不敢入睡,于是彻底失眠。
让林语媛郁闷的是,她发现那鹦鹉只跟她才说“后面”,别人路过,它通常只挺起脖子,缄口不言,偶有人来逗弄,说声“你好”,想让它鹦鹉学舌,却不想它竟拖长声音:“乖——”
这分鹦鹉的智慧让旁人纳罕到哭笑不得,却让林语媛震惊得毛骨悚然。
鹦鹉是地球上最古老的生物之一,远比人类的历史久远,数千万年漫长岁月的累积,优胜劣汰,林语媛认为到今日就是仅凭遗传也不可小觑那小脑袋瓜里的东西。
鹦鹉笼子与她隔着重重的防护栏——虽然是一楼,依然可望不可得。
每天她都要路过这一家。
鹦鹉每见了她,都会说:后面。
它总是孤零零地被挂在阳台上,想来不是主人太粗心就是太放心,说不定只因为鹦鹉被放任久了,寂寞无聊,只好哗众取宠,自得其乐。
或许一切都是巧合。
好不容易等到四下无人,林语媛悄声问鹦鹉:“后面是谁?”
这句一问出来,便觉得自己定是疯了。
鹦鹉却乐了,扑楞着翅膀,越发大叫:“后面,后面,后面……”
2
林语媛想,有必要和鹦鹉的主人进行一次正式交涉,可到了门口她又犹豫起来,不知道法律上有无定义宠物对人类进行精神骚扰,主人是否承担相应责任?
这样大张旗鼓地闹上门去,是否有做贼心虚的嫌疑?
想到这里就真的心虚起来,正准备蹑手蹑脚地离开,门却一下子拉开了。
出现一张苍白的脸。
似长年不见阳光的白,一种隐约带着霉味的白,一种似曾相识的白。
“你……”白色的人犹豫着发问,然而他的白让她的大脑一片空白。
“我……我找错了,对不起。”林语媛仓皇逃出。
门没有被立即关上。
她能感到他的目光,从后面攀爬上来,迅速布满她的后背,似蜘蛛正密密织着的网,细细的白色泛着阴冷的光。
鹦鹉在等着她——它的脚下是她回家的必经之地——自她不得不狂奔而过却忍不住回头四目交接的那一刹那,它的华冠立起来,怒张,猛一声喝:
“后面!”
3
林语媛停下了脚步。
后面果然有人在哭——断断续续地抽泣——在这淹没了声与相的夜里,就象空屋子里管口落下的一滴水,击中了地面,由于空旷,反响剧烈——她往回走——高跟鞋敲击着地面,将听觉塞得满满,甚至,把她自己也给淹没了。
路在慵懒淡漠的月光下一直延伸着,几曲之后看不见尽头,而那哭声偏偏来自尽头之处,林语媛似中了魔,身躯神智都被脚载着走向它。
她终于看见了它。
它的背躬缩成一个不断起伏的弧形,泣声从中心辐射出去,然后从四面八方回来,迫压着她,她的恐惧像是它们的玩具,被玩弄于一个看不见的股掌之中。
“你是谁?”林语媛问它,她的声音颤抖,两腿颤抖,身体颤抖,精神也在颤抖。
那个弧形忽然安静下来,在令人窒息的安静中缓缓缓缓地松开,从里面露出头,露出脸。
那是一张很白的脸,而且很薄,更像是一张白色的纸。
脸上,没有五官。
一个细细的声音从没有嘴的嘴里发出来:
我就在你的后面。
林语媛尖叫起来。
林语媛睁开眼睛,擦去由刚才那场噩梦带来的汗水。
她拉开灯,墙似乎是由无数张脸拼接而成——梦里的脸。
于是寒意自身后席卷而来——那里是一个巨大的它——她几乎可以确定——她不敢回头。
4
日记里写着:永宁公墓。
何为永宁?
曰:一坯黄土。
他如今便在那黄土之下。
记得那一日,她走,他在身后说:你回头,我就在你的后面。
她知道他在她身后流泪,而她亦流了泪,然而她没有回头,只义无反顾地前行。那时,她还年轻,年轻得只剩下气盛,当知道他给不了她要的生活时,便连他的爱情也不肯要了,然而剜出时痛得她也觉得要死去,她便对自己说:长痛不如短痛,痛过了,就免疫了,这才真正有了一搏的资本。
可他却长到她的骨子里去,一场奔波成空,她身心疲惫地站在雨中,忽然发现原来一切生活理想不过是一场过眼云烟的梦,在瞬间便可坍塌成灰,只有他的爱情才是安全的,可依托的唯一。
她奔回头,她记得他说,你回头,我就在你的后面。
可是他食言了。
他不在那里,永远不在了。
他对她的誓言终也成了泡影。
在他的灵位前,有人对她说,他常常跟在她的后面,一直送到她家的楼下,然后默默地离开。可是那一天,雨很大,路很滑——那个司机没有看见他……
她想大哭,却发现自己连泪都没有了。
她回过头,看着空荡荡的后面,突然,奇怪地笑了笑。
有人看见她独自跌跌撞撞地回到了那所屋子,但再也没有人看见她出来。
直到有一天……
5
林语媛看着报纸上登出的照片,她认出了那个女孩子——她就住在她的楼上——五楼——广义说来也算是邻居——虽然她们实际上只见过两次面——林语媛搬进来不过才两周。
她竟走了这条路——那时她看起来便脸色不好——孤独——林语媛立刻想到了那个词——她和她一样孤独——甚至,当她的尸体被发现时,已经过去五天了——她很庆幸自己没有看到她被人从家中抬出的那一幕——据说她的血自她的腕流干——它们毫不怜惜地弃躯体而去——和她的灵魂一起。
没有了肉体,灵魂得到了解脱,还是更加孤独?
林语媛常常觉得精神与肉体像是一对怨侣,永远在相互依存中彼此折磨。
孤独注定会是某些人的宿命吗?
这几年,很怪异,无论在哪里,她似乎总是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给包围着,将她孤立于人群之外。
厨房里忽然“咚”地作响,像一记醒锣,将林语媛的思维拉回了正轨。
她打开厨房门,一个盛汤用的铝盆倒扣在了地上,像一个微驼的背。
窗户关得好好的。
风是静止的。
卧室的方向传来门缓缓打开的声音,紧接着,“啪”的一声,门又关上了。
空气陡然静止——林语媛恐惧地感到,屋子里似乎多了一个人。
6
林语媛走下楼,在楼下等着。
漫长的楼梯无穷无尽般盘旋上去。
五分钟过去了。
没有人下来。
可她分明听见了脚步声,高跟鞋,“笃、笃、笃……”,就在离她不远的头顶,几乎和她的脚步频率一致。
夜深了,前面有一段路很黑。
她刚才在想那个女人应该是和她一样在这写字楼里加班晚归的人,或许可以作个伴。
可是,她没有出来。
是半途折返了还是另有目的地?
林语媛有些失望,她开始磨磨蹭蹭地向前走。
路灯昏黄得像是风烛残年,而夜的黑却血气方刚,胜负一眼即明。
她不时地回过头,看着那栋大楼空旷的门口,同时看见自己影子被畸形地扯着,走出了几十米,头的影子居然还留在那里,仿佛有什么力量想将它据为己有。
这个念头让林语媛打了个寒颤,她加快了脚步,几乎是在小跑了。
“笃笃笃笃,笃笃笃笃……”
鞋的慌张越发加剧了人的慌张。
“笃笃笃笃笃笃……”
脚步声杂乱起来,竟似有回音一般。
林语媛看着四周:汽车、灯柱、树木……
怎么可能有回音?
她放慢了一两步,回音嘎然而止——那种感觉再次袭来——被什么注视着的感觉——背上布满视线的感觉。
它就在那里——它跟着她!
林语媛狂奔到路口,一辆挂着空车标记的计程车救星般地出现,林语媛几乎是夺门而入。
司机没有立即开车,他狐疑地看着她冲出来的路面——那里空空如也。
7
林语媛一路跑过鹦鹉,鹦鹉在笼里扑腾起来,它来不及对她说出那两个字,可是林语媛看见它从上到下都刻着那两个字,每一根羽毛上都颤抖着那两个字:
后面!
她把自己捂进被子里,假装世界只剩下一被,她把它填得满满当当,再也容不下其它。
然而,她不能安睡——她强烈地感到,她与它之间,也只是一被之隔。
她甚至听到它开始说话了,源源不断地话语——悉悉索索——都是私语——它似乎有很多话要说——可惜她听不懂——也不想听懂——她只想哭。
为什么找上我?!
她的声音通过层层阻碍挤了出来。
瘫软在夜色里。
8
林语媛戴上帽子和墨镜,走过鹦鹉笼子。
鹦鹉果然没有认出她——它百无聊赖地跳上跳下——视线茫然地透过她射向另外一个方向——林语媛发现自欺欺人原来是一件很容易很有效的事。
“嘿!”竟有人在背后拍了她一下。
林语媛几乎跌到地上去,那人扶住了她,她的帽子掉下来,露出一头顺直长发——如果不是在这样的情形下——算得上是一次浪漫的邂逅——她看见他的脚没有悬地一尺,穿的是大头皮鞋,有很漂亮的影子,与主人的脸相得益彰。
于是她吐出一口气,带着点温怒:“你想干嘛?!”
那人没有回答,他显然是被她的打扮雷住了——大晚上戴着墨镜的人毕竟不多见。
林语媛已经挣脱他的胳膊。
那人的脸微微红了,他这才意识到他揽着她的时间过长了。
他将手伸进衣袋,掏出一个警证。
“我不是坏人。”
林语媛的怒气立刻烟消云散,他的身份马上就给了她安全感——现在她最急需的就是安全感。
他告诉她名字:肖展。
然后肖展问了几个关于柳韵的问题——柳韵就是五楼那个自杀的女孩,这是林语媛第一次听到她的名字。
林语媛把他带到自己家里——她小小地狡猾了一下——她想,或许是因为她太孤独,所以它才找上了她,或许它看见了他,便会离开。
她小心翼翼地打开门,打开灯,沙发平静地躺在客厅中央,客人坐下,以一种颇感兴趣的眼神打量着她。
“一个人住,心里不踏实吧?”
他立刻就洞悉了她,洞悉了她的生活状态和心理状态,他使用了一个平和的词,但非常准确,而且充满善意。
“你怎么知道我一个人住?”林语媛问。
他笑笑,指指自己的脚:“我猜的。门口没有鞋柜,所有的鞋都摆在那里,只有一双女式拖鞋,看起来,你不喜欢别人打扰。”
林语媛也笑了:“你错了,是根本没有人来打扰我。”可她说完便突然想起它,打了个寒颤,笑容凝结在脸上。
“你很害怕。”他继续洞悉她,眯缝着眼,在她的灵魂深处聚焦:“什么令你那么害怕?”
她下意识地环视四周。
它还在吗?
它在偷听?
抑或偷窥?
她的视线昏蒙,仿佛是迟暮人的眼,但她立即发现那是因为她忘了摘下墨镜。
她心慌意乱地将墨镜收起来。
“哦。”她说:“都怪那只鹦鹉,它总对着我说‘后面’。”
说完她就后悔了。
他会不会觉得她太神经质?或者更糟。
“后面?”他也开始品味这个词,并同时用一种令她心寒的目光打量她——现在他可以很清楚地看清楚她的容貌:粗略修过的眉,尚保持着它的本相,她没有上眼影,因为不需要那些她的眼睛也够明亮了,眼角天然微微上翘,像是古典建筑在暮色中的屋角,小巧的鼻,不十分挺直却也算俏丽,丰厚的嘴,性感的色泽,这是一种非常妩媚的面相。
其实林语媛不是不漂亮,她只是很憔悴。
“真有意思。”出乎意料的是,肖展没有就这个话题给予更多的关注,他很快问完了他的问题便起身告辞了。
林语媛不想他就这样离开,但可惜她的信息实在太有限,不足以再将他多留五分钟,只能眼睁睁地看他消失在门后。
有生以来她从未这样依赖过一个人——这个人甚至是个陌生人——他在这间房子里的时间总共是7分55秒。
换句话说,她在这一天里,有7分55秒没有感到孤独。
他是一个警察——他是为楼上那个女孩来的——可她不是自杀吗?
莫非……
她仿佛看见它在点头。
9
让林语媛惊喜地是,她第二天就又看见肖展了,这让她很庆幸自己请了假——只是没有心情上班——但她请病假没有人怀疑——这几个不眠之夜让她的脸色极差。
肖展站在那只鹦鹉笼子前。
他仰望它,它俯视他。
她把墨镜摘下来,理了理头发,然后走过去——她觉得他在的地方就很安全,即便那里有那只鹦鹉。
肖展冲她笑笑:“这鹦鹉真有个性,我逗了它一个小时了,半个字也不说。”
鹦鹉因他的视线注意到她。
它立刻兴奋了,清脆地叫:“后面!”
她的脸色一下子变了,她下意识地回了回头——空荡荡的后面。
肖展也看着她的身后,但他的眼神像是真的看见了什么叫人毛骨悚然的东西。
他把她吓坏了。
“怎么了?!”
“哈哈!”他一脸坏笑地扬起眉:“骗到你了!”
林语媛愣了愣,然后跟着他笑。
她不生气,真的不生气。
一直等到林语媛的背影消失在了楼梯,肖展才从暗处走出来,他的脸色已经和刚才完全不同,他走到鹦鹉笼子前,冷笑着指着它:
“你知道谁在后面。”
鹦鹉骨碌碌地转了转眼珠,居然低下了头,“咕”了一声,缩到了笼子的一角。
10
高跟鞋声从浴室的方向传出来。
“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
从左到右,从右到左。
焦躁不安,似乎正在做着一个关系重大的抉择。
她听得真真切切。
这一次,她把自己裹在被子里也没用了——它就在她的耳朵里。
灯都亮着。
可是这亮比黑更可怕——黑暗中我们可以臆想一切都是幻觉,黑色有这样的功能,它给予我们这样的权利——然而在光线之下,一切无所遁形——它的责任是告知真相——我们的感官无法欺骗我们的大脑。
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
它还没有改变方向。
它和她还有一段安全距离——暂时的。
肖展的名片就放在她的床头柜上。
她哆哆嗦嗦地把手机拿进被窝——准确地说是抢。
她把被子捂得更紧——她不是想捂住自己——她是想捂住声音——它那么近,即便是最细微的声音也逃不过它——她忽然有种背叛的罪恶感——它还没有开始伤害她——可她已经有了预谋——或许,她比它还快一步。
她忽然想起了很久以前,那时她还是一个小女孩,她在课桌旁发现一只蜘蛛,那只蜘蛛大概有一粒黄豆那么大,它正爬过课桌间的过道——所有人都在专心上课——只有她发现了它,她的眼里露出了恐惧,蜘蛛是她最害怕的生物之一,她没有叫,她密切地注视着它的一举一动,它离她还有相当一段距离,那只蜘蛛似乎感受到了一种潜在的危险,它忽然偏离了原来的轨道,爬向另一个方向,然而她没有放过它,下课后的第一件事,她准确地冲向它的位置,用一张作业纸覆盖在它的身上,然后用脚踩下去,她感到它的身体在那张纸下变成一滩液体,然后她在战栗中松了一口气,她终于安全了。
后来,她忏悔她的罪恶,它其实根本不会伤害她。
现在的感觉和当时一模一样。
也许,它只是想告诉她什么。
她说服自己揭开了被子,浴室的灯亮着,从另一个方向斜照过来,照在卧室的窗帘上。
她站了两分钟,然后深吸了一口气,一把拉开窗帘。
一张脸。
惨白的脸,黑色的长发。
紧贴着窗玻璃。
它居然对着她笑了。
11
啊——
几乎所有人都听到了那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
肖展觉得他的肝胆都要把体腔撑破了。
他一脚揣开了门,冲了进去。
女孩仍在尖叫,看见他,一呆,然后便扑进了他的怀里。
他一下子乱了手脚。
林语媛指向那扇窗户:她在那里!她在那里!
肖展拉开窗户,大约两分钟后,他又把它关上了,然后一把拉起林语媛,强迫她正视那个位置——黑色的夜做了玻璃天然的底——把它变成了一面镜子——林语媛看见里面的自己——苍白的脸,黑色的长发——吓到她的正是她自己的影子。
她舒了一口气,尴尬地笑了笑。
邻居们善意地抱怨着,陆续散去。
肖展在屋子里仔仔细细地巡视了一番,检查了每一扇门窗,每一个可能的入口。
“没有人来过。”肖展对林语媛说,然后他明显地感到这个女孩松了一口气,充满信任和依赖地看着他,这让他觉得有些内疚,尤其当她毫不迟疑地喝下那杯牛奶之后。
他看着她极力支撑住自己的眼皮,然而没有用,安眠药开始发挥作用了。
“别走。”她喃喃地说,无力地说,然后这两个字像她一样睡着了。
肖展叹了一口气,迅速起身,走向窗户,然后轻巧地跳了出去——外面有一个放空调的小台——这间屋子没装空调,因此那里空着——他扭曲着身体强迫自己在那里站直,那高度刚好可以够他在窗玻璃上露出一个头。
他挤眉弄眼地朝里面笑了起来——如果有人在里面,便可以清楚地看见他的脸好像一个橡皮做的小丑,但是林语媛看不见——她睡得很沉。
12
林语媛醒过来的时候,肖展已经离开了。
已经接近正午。
她看见沙发很皱——那证明他的确在这里打发了整整一夜——或许睡得很不舒服。
林语媛从冰箱里取了牛奶面包出来,坐到沙发上慢慢咀嚼,一张旧报纸摊在茶几上,她无意识地瞟着上面的新闻。
某某人丢了手机,拾者勒索失者……
某某地方的某某鸡生了一个怪蛋……
某某人在夜归途中被不明车辆撞伤不治身亡,肇事者至今下落不明……
某某老妇将某某不孝子告上了法庭……
某某老夫死后少妻与子女展开遗产大战……
她不想再看下去。
不过是换了名字与地点,新瓶装了老酒。
又或许,我们已经到了新闻疲劳的年代了。
林语媛再次给肖展打了电话,约他出来吃饭——可语音提示说关了机。
林语媛不禁觉得昨夜不过又是她一个荒诞不经的梦。
她走下楼,鬼使神差地走到了鹦鹉笼子前——她震惊地发现那里根本就没有鹦鹉笼子,更没有什么鹦鹉——原来挂着鹦鹉笼子的地方,是一盆吊兰,兰叶垂下来,卷曲着,的确像一个鸟笼,但它没有办法囚禁一只鸟。
整个阳台布满了色泽鲜艳的花草,有玫瑰,有月季,有蔷薇,有茉莉,有米兰,可是没有鹦鹉。
林语媛急忙给肖展打电话,然而,手机的提示音说:您拨打的号码不存在,请您查证后再拨……
林语媛握手机的手似乎被毒蛇咬了一口。
她在原地愣了几秒钟,然后冲进了那个单元。
门开了,一个睡眼朦胧的老头啪嗒着拖鞋走出来:小姐,你找哪个?
他的脸不白,还有点黑。
她惶惶然退出来,急急播打肖展的手机。
POWER OFF。
象一潭死水,石头丢进去,无声无息地沉底。
她问保安,保安摇着头:没有那样一个人住在那里,也根本没有看见那里有过什么鹦鹉。
她跑上楼,猛敲邻居的门。
邻居探出头,同情地看着她:昨天夜里什么也没听到呀,我压根就没出过门。
你做梦了吧?
他们小心地试探着问。
是我做梦了?她喃喃地说,还是我正在做梦?
她跑下楼。
站在原本应该挂着鹦鹉笼子的阳台外。
有一个男人经过,她叫住他:请问你看见那只鹦鹉了吗?
男人摇摇头走了。
有一个女人带着小孩儿经过,她指着阳台问:你看见那只鹦鹉了吗?
女人带着小孩飞快地跑了。
有一个老太太经过,她还没有开口,那老太太就已经害怕地捂住了胸口。
她跑出小区——她用眼角的余光看见保安们用古怪地眼神看着她。
她的背还能感到他们在后面窃窃私语。
楼房向后跑,她朝前跑,它们也惊疑地看着她。
她不停地拨打肖展的手机。
OFF,OFF,OFF……
这个音节成为了她脑子里唯一的声音。
最后,她在一家酒吧面前驻足。
酒吧的名字叫“浮生背后”。
她走了进去,酒吧里几乎没有人——还不到营业时间。
她在一张凳子上坐下来。
一个酒保走过来,对她说:
“你可有些日子没来了。”
她看着他,可在记忆里搜索不出他。
他愣了足有一分钟,看来他也在和记忆较劲,最后他终于歉意地笑笑:“对不起,我认错人了。”
她没有追问。
一杯啤酒下肚后,她的身体才重新活了过来。
酒精烧灼着饥饿的肠胃。
她苦笑着想,究竟是我喝了酒?还是酒喝了我?
夜幕降临,林语媛看见众生,陆陆续续进来,纷纷躲在浮生背后,醉生梦死。
哦。林语媛对自己说了一个字。
13
林语媛走出酒吧。
她确认现在自己很清醒,因为她能够走直线——这条直线从她血红的视线里看出去的的确确是直的。
所以她断定自己比任何时候都清醒,她终于明白了,一切都明白了。
她听见后面有脚步声。
“笃笃笃笃,笃笃笃笃”
熟悉的高跟鞋声,频率和她的脚步完全一致。
她站住,回过头,她看见了她。
黑色的长发,苍白的脸,她们穿着一模一样的裙子,她正巧站在路灯的下面,脸藏在灯光下,反而看不清楚。
“哈!”林语媛朝她大叫:“我知道你是谁了!”
对方一动不动地看着她,仿佛是一个木偶。
“林语媛!”
有人在叫她的名字,从另一个方向跑过来。
他的声音再熟悉不过——是肖展。
“我也知道你——是——谁!”林语媛也冲他大喊。
肖展停下了脚步。
林语媛指着他:“你和她一样,都是我想象出来的!我疯了!”
“不对!”肖展和那个“她”异口同声地说,前者焦急,后者愤怒。
林语媛坐到地上,无力地说:“我疯了。”
她泪眼朦胧地望着肖展:“我就知道,不会有这样完美的相遇。我的世界里不会有这样的奇迹。所以,你只不过是我想象出来的人物。”
肖展愣住了。
林语媛看见那个“她”朝她走过来,眼里盛满了愤怒和仇恨。
“你就是我对吗?你恨我,恨我把你给弄丢了,恨我狠心抛下你,其实我也挺后悔的,我以为要往前走就必须舍去一些自我,可是这一路我丢得太多了,我也好怕,我怕有一天我走到尽头,却找不到自己了……”
林语媛失声痛哭。
“她”已走到了她的跟前。
肖展忽然拔出了枪,指住了“她”的头。
林语媛觉得一股黑色不知道从哪儿“嗖”地窜了出来,然后就铺天盖地地把她淹没了。
14
林语媛醒过来的时候,辨别出自己在一家医院里。
医院里好,林语媛想,我是病人,这正是我该呆的地方。
紧接着肖展出现在她的视野里,他正在削一个苹果。
林语媛深深地叹了口气:完了。我病得不轻。
肖展也叹了口气:我真想不通,明明是娘生父母养的,我怎么就成了你想象出来的?
林语媛不说话——跟一个想象中的人说话会让病情加重的。
她紧紧地闭上了眼睛。
最好的办法就是眼不见心不烦。
肖展不肯放过她,他把她摇醒。
“你睁开眼,看看这个,你就什么都明白了。”
林语媛睁开了眼,她发现她没有办法拒绝他的要求,哪怕他是一个存在于想象中的人。
她的眼前出现了一个鸟笼子,笼子里有一只色彩鲜艳的鹦鹉。
鹦鹉被她忽然睁开的眼睛吓了一跳,大叫:
后面!
林语媛浑身发起抖来:拿走拿走拿走!
肖展温和地看着她:“知道它为什么每次见了你都会这样叫吗?其实很简单,因为这个!”他拿出一张照片在林语媛面前晃了晃。
照片里的女孩长头发,瘦白的脸。
那是她自己的照片。
“因为有人不停地拿着这张照片给鹦鹉看,然后教它说 “后面”这两个字,所以鹦鹉形成了条件反射,它一看到你,就会说“后面”,对它来说,你就是后面,后面就是你。”
林语媛一下子坐直了身体:“是谁?!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叫徐斌,住在你同一单元的一楼,也就是鹦鹉的主人。我们从他的家里搜出了很多张你的照片,各种场合都有,公司,咖啡厅,公共汽车站,林荫道上,”肖展意味深长地说:“他一直在跟着你,甚至跟着你搬家,从一个地方跟到另外一个地方,他还会跟着你到公司,你难道从来没有发现?从来没有觉得他面熟吗?他搬进小区以后就对别人说,你是他的妹妹,你的精神受过刺激有问题,他让保安,让邻居,让很多人配合他,让他们别告诉你真相,因为你受了刺激之后就会控制不住自己的理智。”
“怪不得!”林语媛恍然大悟,叫起来:“怪不得他们看我的眼神都怪怪的!怪不得他们都说没见过那只鹦鹉!原来一切都是他在搞鬼!那么那个老头?”
“那也是他,”肖展说:“他是一个造型师,精通易容,他有时甚至会男扮女妆,那天晚上你也看见了,他扮得多象你!”
林语媛沉默了——因为太震惊。
“还有,你有没有发现,你和那个叫柳韵的女孩,长得很像?”肖展又说:“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我也吓了一跳,没想到竟有这样相似的人,从外貌到气质。我想,或许他也会有这种感觉,听心理专家说,他的占有欲很强,也许会把你和柳韵错当作一个人,柳韵的前男友跟着她,他会认为他跟着的人是你,嫉妒心让他疯狂了,他在一个雨夜驾驶一辆租来的车撞死了那个男人。”
林语媛捂住了嘴。
“我开始便觉得那个男人的死不是意外,因为从车轮的痕迹来看,他几乎是一气呵成的完成了撞击,事后没有片刻停留,这不像是一个意外。我曾经认为这场谋杀与柳韵有关,直到我遇到了你,我从你的窗户外的空调台上发现了几个脚印,那应该是他留下的,我没有告诉你,因为我还没有进一步的证据。我想,那只鹦鹉也许也曾经混淆了你与她,在这点上,他和鹦鹉犯的是同样的错误。我猜测,也许鹦鹉曾经对柳韵也说过那两个字:后面。可以想象,那两个字对她是多深的刺激。”肖展叹了口气:“他一直注意着你,但你却从未注意过的他的存在,或许这就是悲剧所在。不管怎样,我认为你应该去见见他。”
15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扮成你的样子吗?因为我当照镜子的时候,我就可以认为那是你在注视着我。”徐斌说,他的脸仿佛从来没有见过阳光:“你为什么从来不往后面看看?”
林语媛走出监狱。
她走了一段路,然后便回头望望。
如果,她曾经回头看看……
或许,我们都应该常回头看看。
附 与鹦鹉相关的知识和趣闻
【物种名称】鹦鹉
【中文别名】鹦哥
【拉丁学名】Paittacide
【英文名称】Parrot
鹦形目(Psittaciformes)有鹦鹉科(Psittacidae)与凤头鹦鹉科(Cacatuidae)两科,种类非常繁多,有82属358种,是鸟类最大的科之一。
鸟是人类的朋友,鹦鹉指鹦形目众多艳丽、爱叫的鸟。它们以其美丽无比的羽毛,善学人语技能的特点,更为人们所欣赏和钟爱。这些属于鹦形目、鹦鹉科的飞禽,分布在温、亚热、热带的广大地域。
鹦鹉是典型的攀禽,对趾型足,两趾向前两趾向后,适合抓握,鹦鹉的鸟喙强劲有力,可以食用硬壳果。鹦鹉主要是热带,亚热带森林中羽色鲜艳的食果鸟类。
鹦鹉中体形最大的当属紫蓝金刚鹦鹉,身长可达100cm,分布在南美的玻利维亚和巴西。虽然在某些地区常见,但人们为盈利而大量诱捕,已使它们面临严重威胁。最小的是生活在马来半岛、苏门答腊、婆罗洲一带的蓝冠短尾鹦鹉 ,身长仅有12cm,这些小精灵携带巢材的方式很特别,不是用那弯而有力的喙,而是将巢材塞进很短的尾羽中,同类的其他的情侣鹦鹉,也是用这种方式携材筑巢的。
鹦鹉研究
科 学 家 们 最 近 对 这 块 鹦 鹉 颌 骨 化 石 进 行 的 分 析 表 明, 它 是 属 于 恐 龙 时 期 的 鸟 类, 距 今 大 约 6 5 0 0 万 年, 这 说 明 现 代 陆 地 鸟 类 进 化 的 时 间 要 比 科 学 家 们 原 先 认 为 的 要 早 得 多。
科 学 家 们 认 为, 带 有 牙 齿 的 原 始 鸟 类 是 6 5 0 0 万 年 前 最 常 见 的 鸟 类, 它 们 随 着 恐 龙 的 绝 灭 而 消 失 了, 然 而 其 他 一 些 无 牙 鸟 类 比 如 鹦 鹉 则 存 活 了 下 来。 科 学 家 们 至 今 尚 不 清 楚 这 些 无 牙 鸟 类 存 活 的 原 因。
美国科学家经过30多年的研究发现,鹦鹉和黑猩猩、海豚一样,拥有等同于5岁儿童的智力. 美国科学家研究发现,鹦鹉不仅会学舌,并且还会做简单的加法数学题。美国马萨诸塞州布兰德斯大学教授佩普伯格研究了鹦鹉十多年,据悉,鹦鹉亚历克斯是艾琳实验室中最聪明的一只鹦鹉,它能辨认7种颜色、5种形状,并能做6以下的加法。它还能识别100种不同的物体,会用“到这儿来”、“走”等短语,并能理解“零”的概念。
日前,《星期日泰晤士报》对位于美国马萨诸塞州实验室中的鹦鹉亚历克斯进行了一次电话采访。实验室管理员罗维拿起一卷羊毛问:“亚历克斯,这是什么?”鹦鹉回答说:“羊毛,我想吃坚果。”
鹦鹉渐渐熟悉了电话采访,并且开始接受算术测试。不过它似乎不太喜欢被太多问题,鹦鹉很快对记者不耐烦地说:“再见,爱你。”
野生的鹦鹉爱群居,因此,宠物鹦鹉出现尖叫、撕咬、拔自己羽毛等神经质的动作也就不奇怪了。所幸,美国马萨诸塞州布兰德斯大学的副教授艾琳·佩珀伯格正在研究并设法解决这一困扰着鹦鹉爱好者的难题。
20多年来,佩珀伯格一直在观察非洲灰鹦鹉的认知能力,她发现这些鸟的智力远不止于模仿人言。有一只名叫亚历克斯的鹦鹉不但能识数、识别物体,还理解“相同”、“不同”等概念。现在,佩珀伯格和她的研究小组正在开发便于鹦鹉使用的电脑硬件和软件。目前已投入实验的InterPet Explorer系统包括17英寸液晶显示器和扬声器,及其一个可以让鹦鹉用喙来控制的“聪明”栖木。亚历克斯和另一只叫沃特的灰鹦鹉都会用栖木上的控制器去选择因特网上的广播电台。
佩珀伯格说,这些灰鹦鹉爱听古典的或节奏感强的音乐,它们通过显示器选择访问一些静态或动态的图像。 佩珀伯格小组还在开发两个训练程序:一个是被称作BirdSitter的软件,它使鹦鹉安静下来,训练它们控制自己的叫声不超过人能够接受的音量;另一个叫做PollyGlot Computer,当鹦鹉拾起一件小玩具时,这个软件就会播放一段录像,并教鹦鹉说出所拾物体的名称。协助佩珀伯格设计软件的本·雷斯纳说:“设计一个训练鹦鹉的好程序的关键在于想象出这种鸟喜欢做什么样的动作,再将这些动作虚拟出来。我们并不想教鹦鹉发电子函件,而是正设法教它们学一些它们自己想学的东西。”
英国德文郡库洛姆普顿市妇女乔丝?格林斯莱德发现,她养的一只亚马逊宠物鹦鹉“奇科”竟然不可思议地“爱”上了她,并对她丈夫斯蒂芬充满了敌意和嫉妒,每当她和斯蒂芬在一起时,鹦鹉“奇科”都会尖叫着扑向斯蒂芬,朝他头上一顿猛啄。当“奇科”意识到它不可能将女主人和男主人分开后,它患上了抑郁症。最后,在兽医帮助下,鹦鹉服用抗抑郁症药物,才最终恢复健康。
鹦鹉“单恋”女主人
据报道,6年前,乔丝从一家宠物商店中买来了一只可爱的亚马逊鹦鹉“奇科”当宠物。乔丝回忆说:“当我们刚刚买回‘奇科’时,它是一只可爱的、脾气和蔼的鹦鹉,它和我们一起生活没多久,就开始说话了。
然而令乔丝做梦也没想到的是,尽管“奇科”是一只雌性鹦鹉,但在天长日久的相处中,“奇科”竟然不可思议地“爱”上了她,并对她丈夫斯蒂芬充满了敌意和嫉妒。每当斯蒂芬靠近自己的妻子时,“奇科”都会发出响亮而愤怒的尖叫,向斯蒂芬发出“警告”,甚至会愤怒地扑向他,用爪子抓住他的头发,然后用喙猛啄他的脑袋。
“失恋”患上抑郁症
然而,当最后意识到女主人乔丝不可能离开丈夫后,“奇科”从此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它开始郁郁寡欢,整天沉默寡言,并总是用喙拔除身上的羽毛来进行“自虐”。
看到宠物鹦鹉这样为“爱”憔悴,主人乔丝感到难过极了。乔丝说:“奇科开始相信我和斯蒂芬是伴侣,它变得非常沮丧,开始频频拔除自己身上的羽毛。它对我的‘占有欲’非常强,以前总是凶猛地攻击斯蒂芬,并试图用喙咬他。最后我们受够了,我们绝望极了,它再这样下去,显然不可能再和我们生活在一起。看到一只你喜爱的鹦鹉这样饱受折磨,我和丈夫都真的感到非常难过。”
治好“相思脖鹦鹉
最后,乔丝和丈夫决定带着鹦鹉“奇科”去看兽医,结果“奇科”被兽医诊断出患上了“抑郁症”。兽医为“奇科”开了抗抑郁药氟哌丁苯(Haloperido)----它和治疗人类抑郁症的药物“百忧解”(Prozac)效果相似,堪称鸟类版的“百忧解”。
让乔丝喜出望外的是,当“奇科”先后注射了4针鸟类版“百忧解”后,它的抑郁症竟奇迹般地好了,“奇科”终于摆脱了忧伤的心情,从“失恋”中走了出来,它变得比以前更加快乐,现在又成了“完美的宠物”!颇为搞笑的是,“奇科”现在甚至还会向自己的“老情敌”斯蒂芬友好地吹口哨。
2009-3-31 18:18:41 阅读50 评论0 312009/03 Mar31
漆雕醒/文
1
侦探丁松的事务所来了一个特别的客户——小语山庄影视基地筹备处主任覃森,他代表3T影视公司来委托丁松揭开小语山庄的诅咒之谜。
丁松的兴奋点一下子活跃了起来,要说这小语山庄在当地那可是比什么明星都要红,人们每每谈起它的故事,尤其是那个神秘的诅咒,尽管时间已经过去了快二十年,依然会倒吸一口冷气。
小语山庄位于市郊,是一栋带五百平米玫瑰园的西式双层别墅,建成于九十年代,当时的主人是本市的一个暴发户冯凯,大概是他在获得大笔财富之前曾饱受了饥寒交迫的折磨,因此滋生了某种不太正常的补偿心理,山庄修建得极其奢靡,据说光是墙上的名画,就要以七位数计,而楼上的每一件卧房里,都嵌有一颗用来辟邪的价值连城的红宝石,因此即便是在富豪笋生的今天,小语山庄的富丽堂皇都令人叹为观止。冯凯为了庆贺小语山庄的落成,专门举行了一场盛大的舞会,让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小语山庄的女主人容小语就在这场舞会中突然心脏病发暴毙,但最奇怪的是她之前没有任何心脏病史。冯凯痛失爱妻之后,生意也一落千丈,最后破产收场,小语山庄被强制拍卖,而他也自此不知行踪。
小语山庄的第二个主人也是一个成功的商人,本市大名鼎鼎的张氏企业的董事长张宝亮,他住进小语山庄后本来一直风平浪静,但是在他和年轻漂亮的妻子李敏的结婚一周年舞会上,灾难降临了,他从舞会中莫名其妙的失踪了,而当人们找到他时,却发现他的尸体趴在一大片玫瑰花丛里,脸被被玫瑰花刺刮得稀烂,几乎无法辨认,李敏见到这种惨状,经不住刺激神志失常,现在仍住在精神病院里。
后来,小语山庄由商人的儿子张锦言继承,就在三个月以后,他死在了自己的生日舞会上——当他切蛋糕的时候,大厅庞大的吊灯突然塌落了下来,将他砸了个正着,他死之前只断断续续地说了一句话:“诅咒……小语……诅咒灵验了。”
于是人们纷纷传说那是那是山庄女主人容小语的幽灵作祟,因为据说在小语山庄筹建之时,曾有人听到过容小语和丈夫冯凯这样的一段对话:
冯凯:小说里所有的山庄都有庄规,你是这里的女主人,庄规就由你来订吧!
容小语:我的庄规只有一条,那就是在小语山庄内,绝不允许欺骗的发生。
冯凯说:要是有了怎么办?
容小语:如果有人犯了庄规,那我就诅咒他掉到玫瑰花丛被刺扎死,要不就被吊灯砸死,反正不得好死,而这个欺骗者在这里所举行的每一个舞会,都会引发诅咒的力量。
丁松每一次想起这段对话,就会哑然失笑:这哪里是什么诅咒嘛!分明是夫妻间打情骂俏的玩笑啊。
只可惜,一语成谶,在这庄园里出的两条人命,都与她的预言不谋而合,不是诅咒也变成诅咒了。而大多数人却对这个诅咒更是宁可信其有,于是小语山庄从此便一直空置着,无论李敏的弟弟,也就是小语山庄现在的管理人李锐,登了多少广告,花了多少力气,无论是租是卖,都无人问津。
覃森告诉丁松,3T影视公司已经租下了小语山庄,准备在里面拍一部恐怖片。
“还不是为了赚钱,”覃森的嘴角保留着一丝贵族式的略带嘲意的微笑:“在一个闹鬼的地方拍恐怖片,然后又把真相公之于众,你能想到比这更吸引人的噱头吗?凶宅不过是个虚名,而这电影却会给老板带来实实在在的财富,以后这里还可以保留下来做为一个景点长期收取门票,这笔帐怎么算都不会亏。他们雇佣我也是一样的道理,人因为自己对于别人的利用价值而获取报酬,并不是因为我有多擅长市场运作,最大的原因是以前我在张氏企业工作过,到了一定时候,可以作为这个大噱头中的一个小噱头罢了。”
虽然委托的理由不太尽人意,但是这个案子确实很有挑战性,而报酬也相当有吸引力,于是丁松一口答应,并且为了方便查案,索性提起行李直接住进了正在重新装修的小语山庄。
2
“这就是张锦言暴毙的地方,”覃森指着大厅的天花板:“我当时在场,亲眼看见那盏吊灯就从那里掉下来砸中他的脑袋。”他无疑是一个精明强干的年轻人,语气中有着这种人特有的公式化冷漠。
丁松抬起头,看见了一盏庞大的晶莹剔透的水晶吊灯。
“当然不是这盏,”覃森居然笑了笑:“这是为了舞会新买的,不过将就用了原来的基座,那基座是装修时专门定做的,质量很好,那场意外的根本问题是出在挂灯的金属线上,太细了,完全不符合规格,很明显被人偷工减料了……”
两个人穿过大厅,又走进了后面的花园。
许多工人正在园中来来往往地忙碌着,一大片殷红的玫瑰园正在突飞猛进地形成,一朵一朵似日落不甘隐没而迸出的流火,燃烧在两人的眼中。
“我们力求恢复它本来的面貌,”覃森的眼睛里闪耀着奇异的光彩:“据说二十年前小语山庄的富丽堂皇,直到现在都是一个无人超越的经典。”
丁松点点头:“现在也够奢侈的。”
“那里,”覃森有些出神地指着玫瑰园的中央:“张宝亮就是在那里摔死的。”
丁松忽然想起了一件事,说:“小语山庄的物业是李敏的,她现在属于无民事能力人,她弟弟作为监护人只有权帮她管理财产,怕没有权力帮她处置产业吧?”
这句话一下子让覃森皱起了眉头,他现在正是被这些事弄得焦头烂额。目前他们只能暂时租赁小语山庄,要买下它在手续上的确十分麻烦。
覃森按照丁松的要求将他安排在了以前张宝亮夫妻以前住过的房间,同时也是容小语住过的房间。
微紫色的家具散发出淡淡的幽香,它们都是用了香楠和金丝楠木所造,据说这是相当珍稀名贵的木材,六十年方成,纹理顺而不易变形,千年不腐不蛀,好的楠木家具如今在全国都属濒危罕见,而其上精美绝伦的镂空雕花,都是当地匠人的巅峰之作,件件可入得博物馆作经典藏,床头正中,镶嵌着成色优质的红宝石一颗,华贵却不庸俗,这样的大手笔和品味,皆出自女主人容小语。她将自己的全部才华都扑在了这个山庄的建设上,难怪买下这房子的主人一个个趾高气扬——当价值达到一定高度,历史就不再重要了。
丁松此刻终于理解了为什么古往今来侵略者总是堂而皇之的入主亡国,不管那张椅子上染过多少血腥,不管那宫殿之内爆腾多少怨气,都可以视而不见——这样的精致富贵,有几人可以释怀割舍?——只除了那个莽项羽,一把火烧了三百里阿旁宫,叫后人无缘一睹,扼腕叹息千年。
丁松躺倒在柔软舒适的床上,被褥枕头虽然都是新换的,沾了自己的体味,但并没有减去陌生感,这本是容小语的房间,虽然她在这里加起来的时间不过几十个小时,然而空气里、墙壁里、木材里似乎仍然有着她的味道——这是个耗尽了她心血的地方,她像一个难产的母亲,满怀忧愤和遗憾地死去。
有时候丁松甚至会有一种错觉,她就在这里,或许正在床边怒视着他这个不速之客,令人毛骨悚然。
张锦言是不是也有过这种感觉呢?所以他才会在临死前说出那些话——但那其实是心理暗示的作用。
丁松闭上了眼睛,但是仍然睡不着,房间里憋闷得紧,没有了根活在泥土里,楠木的味道再好闻也是已经死去的味道,丁松扭过头,看见窗户紧闭着,他爬了起来,打开了窗户,早就等候已久的凉风飕飕地灌了进来。
丁松转过头来,却立时惊在了原地——只见一个黑影正坐在他的床上!
今夜无月,屋子里只能依稀地辨别出事物的轮廓,但是那黑影的轮廓却足以告诉丁松,那是一个女人——长发纤弱的女人。
“你是谁?!”丁松鼓足勇气大声喝问。
黑影幽幽地叹了一口气,然后,它开始慢慢的顺着床沿向下滑,是滑动,不是挪动,像一个软体动物一样,它一直滑落到地上,成为横直的一摊,丁松想走到墙边将灯打开,但是他惊愕地发现自己的手脚竟然丝毫不听使唤了,他的意识根本无法主宰他的四肢——他竟然一动也不能动!
它还在爬!
爬向床底,渐渐地没入他辨别不出的黑暗,消失了。
丁松大声地喘着气,终于,他的手指可以活动了!他大叫了一声,从床上坐了起来。
此刻窗户紧闭着,天色微明。
原来,一切不过是一个荒诞的梦境。
丁松心有余悸地坐了几分钟,然后下床,开灯,再将床拖开。
一条肥白的虫子,正从地板的缝隙中醒目地蠕蠕地钻出。
丁松弯下身,敲了敲地板,里面发出空鼓音,他找来一把小刀,将那个地方周围的地板一块块地撬了起来,丁松立刻看见了一个锈迹斑斑的铁盒,数只和刚才一样肥大的白虫,在盒子的表面粘腻地爬来爬去,在它们的身体下面依稀可以看见一些形状古怪的图形,盒盖并没有盖得很严实,一股令人作呕的恶臭正从里面散发出来。
覃森在门外拼命拍着门:“丁松!丁松!出什么事儿了?”
丁松打开门让他进了屋,覃森看到地上的情景,吓得猛地一缩:“妈呀,楠木地板怎么也生虫了!”
丁松摇摇头,找来一双橡胶手套,蹲下来小心地将盒子连同那些白虫一起装进了一个塑料袋,对脸上直起鸡皮疙瘩的覃森说:“我有个高中同学郑明在大学教生物,我建议把它们交给他化验一下。”
3
丁松把铁盒交给郑明之后,顺道去了李敏所在的精神病院,李敏的情况看起来并不乐观,跟她说了几句话,她却只是目光呆滞地看着他,一点反应都没有,可以说,她只是一个能够活动的植物人。
尽管如此,但她的脸依然年轻漂亮,她属于天生丽质的那种美女,丁松不由叹了口气,按理说,张宝亮大了她足足两倍,她和他在一起更多的原因应该是金钱关系,不应该有什么太深切的爱慕之情,但为什么张宝亮的死竟会把她刺激成这样呢?
“我也很疑惑。”李敏的主治医生周刚说:“像她这样的病人我也是第一次遇到,最开始她被送进来的时候,我以为她最多待两个星期就会出院,但是她竟然自己逃跑出去了一次,自那次逃跑后,情况就越来越严重,我什么方法都用过了,一点起色都没有。最近我给她照过一张脑CT,显示她的脑部有很大的异常,我甚至怀疑她原本就有严重的精神病,只是一直没有发作。”
“她弟弟李锐经常来看她吗?”丁松问。
周刚的脸上浮现出一丝鄙夷的笑容:“最开始入院的时候他几乎是天天来,到后来就变成一周一次,到现在基本上是我们的护士催他来交钱他才会来。”
丁松耸了耸肩:“这也难怪,久病床前无孝子,更何况只是姐姐。”
周刚忽然压低了声音说:“有一次,李敏病得很重,我们给李锐下了病危通知单,你知道他怎么跟我们说吗?他竟然希望我们能够不抢救,就让他姐姐自生自灭。后来李敏活了过来,你没看见他那张脸,简直失望透顶。”
4
由于前一天晚上的古怪经历,丁松搬到了另一个房间,这个房间曾经是李敏的专用书房,并不是因为丁松害怕,而是他需要一个更好的休息空间。
半夜,丁松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他不情愿地将手伸出被窝,抓住床头的手机。 喂,喂?
对方沉默着。
丁松感到一股无形的压力顺着电磁波,顺着那安静攀爬了过来,像一条蛇,滑滑腻腻紧紧密密缠住了他的脖子,他感到一种和死亡相互依偎的窒息!
你倒底是谁?你想干什么?!
“秋来无眠夜,听风如小语。花容方相离,新蕊已作替……”那是略带沙哑的,低沉的,苍白的,毫无感情的女声,没有伴奏,唱这恍如隔世的调子,竟有说不出来诡异阴森。
电话脱手落下,却不肯终结这一切,它在地上欢快地滑动着,又似踏着拙劣的舞步,最后,它在屋子中央停下,女子的歌声依旧清晰地从电话里飘出来。
丁松坐了起来。
他依旧在床上,雪白的被子,从他的身上滑下。
他侧头看床头柜上——没有手机!
他的目光转向屋子正中的地上——它果然在那里。不过它发出的却是丁松自己设置的铃声——《谍中谍》。
丁松拾起手机,电话是警察局的一个朋友打来的,丁松请他帮忙调查李锐,他告诉丁松李锐出了交通意外——他酒后驾车,被警察查到了还企图逃跑,结果却翻了车,当场身亡。
覃森一脸的愁容,因为李锐死了,李敏没有其它亲人,也就是说购买小语山庄的事情将会无限期搁浅了,他也就没有办法向老板交差,好在还有一个租约,钱已经付清,倒是不会影响到电影的拍摄。
5
三天之后一个凌晨,丁松接到了郑明的电话,他十分激动,要求丁松马上赶到他的实验室去。
丁松叫上了覃森,两个人一起来到了郑明的实验室。
“你从哪里找到这个东西的?!”一见到丁松,郑明劈头盖脸就问,那眼神几乎要将丁松生吞活剥了一般:“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这可是蛊啊!”
丁松和覃森面面相觑:“鼓,什么鼓?敲的鼓?”
郑明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然后说:“蛊,是一种用人工方法培养出来的毒虫。很早以前,在我国南方的农村很是盛行,在苗家,也有类似的巫术。他们会抓一些有毒的虫子,然后装进一个密闭的盒子里,让这些虫子自相残杀,一年后打开,会剩下一只活着的虫子,这只虫就被称为蛊。不过用现代医学观点来看,这是一种变异的虫,有剧毒,蛊可以说是最古老的生化武器。这种虫子我研究过了,它会散发出一种毒素,长时间接触这种毒素的人会产生幻觉,如果被这种虫子咬了,毒素进入血液,不出十个小时就会麻痹心脏致死。” 还有,郑明拿出一张纸,上面描摹着盒子表面的那些古怪图形:“这是在云南一代的一种古老的象形文字,我托一个朋友帮我翻译了意思是‘同心蛊’。”
“同心蛊是什么东西?”覃森小声地问。
“同心蛊,是为了惩罚男人变心下的蛊,传说变心的人喝了这种虫子熬的水,就会毒发身亡,但如果没有变心,就不会有事。”
覃森的喉头一阵咕噜:“怕是有没有变心,都难逃一劫吧?”
郑明点点头:“这是肯定的,喝下去绝对肠穿肚烂。”
“我知道了!”丁松突然跳了起来:“这就是容小语的诅咒!容小语担心自己青春不在,丈夫会变心,所以她养了这种蛊,但是没想到她自己却不小心被这种虫子咬了,这就是为什么盒子没有被密封的原因,当时一定有人想进入她的房间,她害怕别人发现这个秘密,于是慌慌张张的将盒子埋回地板下,但是十个小时以后,也就是在小语山庄的落成舞会那天,她因此暴毙,她其实不是心脏病,而是中毒!也许,张宝亮也是因为受了这种毒气的影响,产生了幻觉所以才自杀,还有李敏,很有可能也是这种情况。张锦言死前说的话,跟这个也可能有关。”
覃森睁大了眼:“你说容小语制蛊?!太荒谬了吧?她可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
丁松冷冷地说:“有些事情跟学历高低没有关系。”
覃森想了想,然后点点头:“唉,总算是弄清了真相,这下老板那边总算有个交待了,你整理一个报告交上来,这件事就算告一段落了,我们会按照合约付给你报酬的。”
丁松却摇头说:“不,我只是说可能,还没有足够的证据,有些事情我要再确认一下,再给我三天时间,三天之后,我会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结案报告。”
6
丁松拧开冷水管,任冰凉自头顶蔓延而下。他的肌肉因陡然而来的寒冷不断地收缩着,这些天来疲倦慵懒的每个部分都因这刺激而激灵了一下。
对面的镜子模糊了他的面容。他走过去,将水抹开,他的脸清晰了。
黑的眼圈,浮肿的眼睑,分列于略有些鹰勾的鼻子两侧,夺尽了双目的神采。
他摸着自己的双颊,有些不敢相信。
嘻嘻。
浴室里突然响了一声阴冷的笑。
那是女人的笑,从背后传过来的。
丁松猛地一回头:水气氤氲中,淋浴头若影若现。
他松了口气,又转过头来。
镜子里的人也转过头来,长发的,消瘦的。
却不是他。
她对着他笑。
嘻嘻。
“啊——”丁松的叫声在空旷的屋子里奔逃、分裂、四散……
覃森奔跑上楼,冲进门里,却看见丁松裹在一大张白色的浴巾后面,坐在椅子里,目光呆滞地望着他。
覃森叹了口气,然后劝道:“这些事都已经过去这么久了,又不急在这一两天,我去跟老板说说,再多给些时间,一定没问题的,你应该好好休息一下。”
丁松缓缓地摇了摇头:“不用了,我已经全部都想清楚了,我现在知道了所有的真相。”
覃森狐疑地看着一脸憔悴的丁松。
“我最近精神很不好,总是神不守舍,东西经常拿不稳,不过奇怪的是,我的手机总是会落在同一个位置,我很好奇,于是就揭开了地板,然后我发现原来那里正好是大厅吊灯基座的上方,而那个基座实际是一个巨大的电磁铁,内部有一根单独的电线,通电的时候,它便产生磁力,牢牢地将吊灯吸附在上面,断电的时候,吊灯的那几根吊索则会不堪重负,这就是那次意外的真相。当然,意外发生以后,这个基座也就没什么用了,它也就成了一个普通的基座,但是,它的中心,还有一块没有消磁的大磁铁,正是这块磁铁,让我发现了这个秘密。张宝亮在搬进小语山庄之前,曾经对山庄里的部分设施做过改动,其中就包括那盏吊灯,你知道当时谁来负责监督装修?”
“是李敏自己!”覃森惊呼:“天哪!”
“张宝亮是个大富豪,如果他死了,财产自然由妻子和儿子继承,如果儿子死了,又该由谁继承?”
“她故意选了这座灯上方的房子做她的书房,这个房间外人不能轻易进,也就很难发现其中的秘密,这样就为她以后的谋杀制造了便利,当然,她还有一个同党,”丁松继续说道:“她和这个同党一起杀死了张宝亮,事发当时,她在楼下招呼客人,这样所有人都为她做了不在场证明,她所做的,就是随便找一个借口,让张宝亮单独上楼去,而楼上等待他的同党,就趁机杀死了张宝亮,张宝亮被这个同党抛尸玫瑰园,这就应证了容小语所谓诅咒中的第一种死法。然后,李敏借故装疯,进了精神病院,这就为她第二次作案作了最好的掩护,在张锦言的生日舞会上,李敏从精神病院逃了出来,而仍然是她的同党,神不知鬼不觉地将她放了进来,她上了楼,断掉了基座的电,吊灯砸了下来,张锦言死于非命。这一下,李敏终于成了遗嘱的唯一继承人了。而她的同党,却始终都在现场,这样一来,他也有了不在场的证明,这样的布局,两个人都安全了。”
“不对呀,李敏是真疯了呀!”覃森皱着眉头。
“那是后来,她的弟弟偷偷给她吃了破坏大脑的药物,使她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疯子。这样,他以为这样便可以夺取姐姐的财产了。”丁松说:“可是他没想到,因果报应,他自己也死在了这种药物之下。”
“李锐?!”覃森奇怪地看着丁松:“他不是交通意外死的吗?”
“我有个朋友是很优秀的法医,”丁松说:“他在李锐的体内发现了一种麻醉中枢神经的药物,这种药目前只有美国有,而且即便查出,也很容易和酒精类制品混淆,很不幸,在我的体内,也发现了这种药物。”
“你的体内?!”覃森再一次惊呼。
丁松点点头:“这种药物会让人产生幻觉,长期服用会破坏大脑功能,从我到这儿的第一天就有人给我服了这种药物,这个人一定很怕我查出真相。”
“他是谁?”覃森跳了起来:“这太可怕了!是我们身边的人吗?”
“这个人和李敏不仅是同党,而且是情人,李敏为了他,不惜委身于一个和自己父亲年龄差不多的男人,和他一起杀死张氏父子,这一切都是为了小语山庄,因为她的情人曾经也是小语山庄的主人,他叫做冯森,是容小语和冯凯的儿子,不过他现在有另一个名字,覃森。”
覃森跳了起来:“你胡说什么?我?!”
“你曾经在张氏企业做过公关经理,在张氏父子遇害之后又跳槽到了现在这家影视公司。”丁松的精神状态忽然和一分钟以前判若两人,他笑眯眯地望着他:“你虽然去了美国,改名换姓,但有些档案,你始终是没有办法删除的。一直以来,对小语山庄念念不忘的人,憎恨别人拥有小语山庄的人,就是你!你做这一切事情是为了让李敏成了最后受益人,这样你再和李敏结婚,就顺理成章的夺得了小语山庄。对不对?可惜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你没想到,李敏的弟弟横生枝节,竟然对自己的亲姐姐下了毒手,这害得你功亏一篑。现在他更是要卖出小语山庄,你当然只能把他也杀了,同时,也为李敏报了仇。”
“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覃森阴阴地说, 眼里露出了凶光:“你究竟想要什么?钱?”
丁松没有回答,他的头转向门口,那里已经出现了两三个人的影子,其中一个高大魁梧的男子,一脸的正气,向着覃森摇了摇手里的东西。
那是一副闪亮的手铐。 丁松说:“我也相信诅咒,不过只是最古老的那个,‘善有善报,恶有恶报。’